肝胆外科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职工理论学习参考 2016年第4期(2016年4月)

 

  理论学习重点:

  1. 《中共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

  2.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行政工作要点》

  3. 《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4. 李守信书记在山东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 陈向阳副书记在山东大学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学习参考资料:

  《中共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

 

  为切实发挥好党委在医院建设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2016年医院党委工作的总体思路与目标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行风建设,努力培育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医院“十三五”工作的良好开局、推动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动力与政治保证。

  一、扎实推进思想教育与文化宣传工作

  (一)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风廉政教育同部署、同落实的原则,抓好多层面、多形式的职工学习教育活动,其中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2次;不定期收集精编《山大二院理论学习参考材料》,发放各基层单位,为各基层单位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学习参考资料;积极发现、总结并大力宣传院内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强化“爱院、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

  (二)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改革与创新”为主题,以提升医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标,以模范人物、新特技术、先进经验、新媒体建设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强对重点科室、专家和特色技术的宣传,做好重大事项、活动的宣传报道;整合利用媒体资源优势,策划组织线下公益活动,提高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参与媒体主办的公益健康栏目,传播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专家知名度;做好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调动科室主动宣传的积极性,征集科室宣传计划和方案,并予以支持,提高全院职工参与宣传的积极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及省市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适应网络媒体、新媒体的传播形式和规律,扩大网络宣传力度;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联系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掌握卫生系统宣传工作制度流程,完善医院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对医院官方网站进行改版,进一步加强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建设,拓展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和领域,拓展自媒体宣传业务。

  (三)深入推动医院文化建设。积极挖掘、梳理提炼具有山大二院独特元素和符号的精神文化,通过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在全院广泛动员和开展医院精神大讨论,把握医院历史文化脉络,挖掘医院文化深度;梳理医院老专家、中青年专家的从医经历和对医学的思考,撰写系列人物报道,努力形成反映医院文化传承的特色文化成果,夯实医院文化厚度;开展科室文化建设项目立项活动,拓展医院文化广度;初步完成开放式博物馆建设;继续充实完善医院、科室宣传册等宣传品,更新完善相关标识标牌、宣传展板等,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和氛围;继续策划拍摄微电影、微视频或公益专题片等,展示医院整体形象;为开诊20年庆祝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

  二、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并落实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联系科室制度、查房制度、接待日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完善重大问题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委会议制度、院务会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决策透明度,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科学管理水平和执行力。研究制定《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落实干部追责制度,严格干部管理;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从严从实和问题导向,努力改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通过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活动,督办跟踪征集意见的反馈落实,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干部监督,抓好中层干部届中考核;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及时补充调整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继续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尽责所需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组织中层干部积极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培训、学习,并到国内外著名医院学管理,建立起各部门相互间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制定培养使用办法,着力培养选拔一批青年中层业务干部。

  三、重心下沉,抓好医院基层党建工作

  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将党建工作向基层延伸,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我党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根据中央部署和学校党委的安排,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我院发展实际和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基层党支部;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与检查,修订完善《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明确目标责任,优化考评标准,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学习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活动“项目化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探索支委成员与党外知名专家学者“一对一牵手”制度,加强与党外知名专家学者的情感交流;管理使用好党建经费,确保党建经费落实到位、管理规范、使用合理。

  (三)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完善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党员标准高于群众、党员要求严于群众的原则,强化党员教育,重点抓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积极探索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和思想教育中的作用,努力提升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做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等的评比表彰工作,推行先锋模范挂牌上岗制度,以评促建,积极营造向先进党组织和先进党员看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做合格党员、创优秀业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格按照标准,继续做好在知名专家和优秀中青年医护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四、强化落实,勇于担当,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突出“创新”,着力提升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创新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统筹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示范辅导项目”,做好三甲复审、国际认证的准备工作等,实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及“管理创新”,确保医疗服务“最安全”、“最有效”。

  (二)集中“优势”,实施医、教、研一体化学科建设路径。聚焦“学科”,确定“重点、骨干、特色、保障”学科布局,统筹推进人才、机制、资源、平台、技术、国际交流等工作。落实引育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发挥“精准医学工作小组”作用,继续扩大同国际高层次医院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教育教学适应“5+3+X”医学模式转变,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加强学风建设,坚决遏制学术腐败。

  (三)围绕“效率”,加强行政管理及支持保障能力建设。结合“效率年”工作基础,简化审批流程,公开机关后勤“管理清单和服务承诺”,实现移动办公、办公数据信息化统计等;强化督办及问责,提高执行力和办事效率。建立后勤“一站式服务中心”,为临床提供便捷服务;提高设备采购效率,开展大型医疗设备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落实基建项目责任制,倒排工期,压差推进全年基建项目。

  (四)强化“规范”,发挥经济管理的协调保障作用。继续完善“以财务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国有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为基础,以绩效管理为杠杆”的经济管理模式。筹集多方资金支持医院发展,并加强对养老中心、善德公司等的财务管理。

  (五)坚持“开放”,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合作互利共赢。做好全院HIS系统升级、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继续拓展网上医疗服务,建设“全科医学”咨询服务团队。增加合作医院数量,畅通双向转诊和定期交流机制;成立社工服务部,申请慈善基金;定期组织义诊、医疗下乡等便民服务。

  (六)深化“医改”,积极应对改革机遇和挑战。改革临床医技经济评价与绩效考核办法,尽快完成病人结构、收支结构调整,建立政府补助、成本核算、控制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运行机制,适应“三医联动”医改需求。拓展健康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养老中心建设,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与新医改有关政策的衔接。

  五、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大力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强化教育、监督、惩防体系制度建设。

  (一)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共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系统梳理并全面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提醒谈话等制度,通过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等,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加强医院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及行风教育。利用宣传栏、院报、医院廉政网等载体,重点做好《党章》及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各个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组织专题教育讲座、知识竞赛、制作廉洁自律宣传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等,使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廉洁行医、廉洁从政意识,厘清是非界限。

  (三)加强对干部职工遵守党的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九不准”等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努力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招标、采购、基建、科研等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根据医院需要进行医院风险防控平台建设的考察论证、立项工作;继续开展医德医风考核工作。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与指导,做好统战、老干部工作

  (一)充分发挥工会作用,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修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选举执行委员会,从制度、组织上进一步保证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党委会、院务会进行研究,通过职代会及时向职工反映;建立有效的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通过组织集体面复会、协调会等方式,把职代会提案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完善工会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会干部、职工代表的教育培训;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制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实施办法》,维护好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暖心工程”各项工作,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竭诚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谋福利;以社团为抓手,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做好我院“职工之家”的创建、管理工作,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团支部建设,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继续开展主题教育立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团员的向心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青年活动,活跃医院文化;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充实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青年文明号管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榜样和示范作用;积极做好“推优入党、推优荐才”的“双推工作”。

  (三)坚持向民主党派、非党人士和老干部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多渠道征集和听取民主党派对医院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支持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参与医院管理,为医院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帮助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及开展活动,建立党外高层次人才库,加强统战人才培养;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关心其工作生活,落实好上级相关政策待遇,定期走访老干部,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

  七、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督查制度及巡检制度,实行隐患台账销号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警民联动,继续巩固“医圈”治理成果,维护和谐稳定工作秩序;继续落实三级消防管理体系,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安保力量建设,不断提升沟通能力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行政工作要点》

 

  一、2015年及“十二五”工作回顾

  一年来,医院按照“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效率年”为主题,全面落实中心工作,顺利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型医院巡查和教育部巡视整改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医院发展形势总体向好。

  2015年,医院开放床位1600张,建筑面积12.67万㎡,职工总量2705人,开设有67个临床医技科室、107个医疗组、60个护理单元,业务收入11.03亿元、总收入11.61亿元,固定资产12.88亿元、总资产14.91亿元。

  门诊量97.23万人次,同比增长8.37%,较2010年增长91.89%。出院病人5.09万人次,同比增长6.99%,较2010年增长117.27%。

  新增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1项,各类中标课题经费达1143.63万元,发表SCI论文132篇,获得省部级奖励2项、厅局级奖励9项。

  2015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最安全”“最有效”,医疗工作再获新发展。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围绕这个“核心”和“病人”这个“中心”,医院继续加强临床能力建设,新增神经内科、眼科、康复医学科、胸外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新增全科医学科、肝胆外科,推进神经内、外科等7个科室开展或调整医疗分组。

  临床医技科室广泛开展复杂手术、新技术及新服务项目,不断提升诊疗能力和疑难危重抢救水平。心外科、关节外科等先后开展复杂手术达国内领先,胸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普外科开展全腔镜微创治疗再上新台阶,脊柱外科、心内科、呼吸科、影像科、消化科等获新技术奖。儿内科/新生儿监护、重症医学科、脊柱外科、干部保健/老年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等获得疑难危重抢救奖,儿内科成功救治国内最低出生体重儿引起广泛社会反响。

  全年危重患者占比11.58%,提高了1.54个百分点;三四级手术率50.85%,提高了4.41个百分点;“非计划二次手术”17台,同比减少41.67%;住院患者死亡率、治愈好转率与去年基本持平。也就是说,在医院的服务体量逐步扩大,危重患者占比、三四级手术率逐步提高的情况下,住院患者死亡率和治愈好转率保持稳定,医院的救治能力显著提升。同时,落实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临床路径与单病种平稳开展,规范合理用药及高值耗材使用,药品收入占比40.01%,耗材收入占比16.39%。

  在服务能力上,门诊量前5位科室:儿内科、产科、妇科、急诊科、皮肤科;前5位个人:王培荣、朱孔锡、邱健青、段淑红、徐晖。出院病人前5位科室:产科、儿内科、心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手术量前5位科室:产科、妇科、手足外科、泌尿外科、乳腺外科;前5位个人:张晗、曹松华、亓向群、辛刚、李正勋。

  在做好专科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学术互动和交流。新增国家级、省级学(协)会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共计179人。支持参加学术会议,鼓励大会发言,举办妇科“泰山论坛”等高层次学术论坛等共话学术前沿,学术交流的维度和范围不断扩大。

  以“改善服务行动计划”为契机,开通支付宝、微信等8种预约方式;调整皮肤科、心脏特检等门诊布局,增设妇产B超缩短检查时间,引进自动发药机优化取药流程;成立网络医疗中心,升级院长热线功能,上线官方微信服务号等;开展“孕妇学校”等特色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100%;督导落实“医疗服务标准化流程与规范”,建立“医院质量管理园地”;制定完善《关于择期手术开台时间的规定》《病理标本送检规范》等;强化手卫生等感控管理,住院患者平均院感发生率下降0.2%;及时调停预警和投诉事件,调解成功率达94.25%。在改善服务行动中,“无围墙医院”和“内分泌慢病随访平台”当选健康界传媒全国“月度十大价值”案例。

  二是围绕“学科”,人才、科研及教学取得新进展。

  继续落实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新增泰山学者1人,引进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3人,新增博导2人、硕导17人,新增主任医师6人、副主任医师11人;“卓越医师培养计划”支持51位医师外出进修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15位中青年医师取得博士学位;优先招聘选留海外或国内重点大学研究生68人。

  实现科研管理创新,制定了《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专职科研人员科研绩效量化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了《科研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院基金立项83项;成立“精准医学工作组”,制定了《精准医学临床诊疗技术孵化专项支持办法》,与中科院签约成立“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专项研究基地”;继续与美国、瑞典、新加坡及加拿大开展学术交流。科研成果实现新突破,胸外科赵小刚教授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规范住院规培,25个专业招收学员196人,通过杏林讲坛、教学查房、技能培训、调研座谈等,改进培训效果;继续做好临床技能培训及考核、山东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师培训、本科教育、继教项目、研究生招生工作。康复科孙强三教授等主编教学用书。

  继续落实《临床医技科室目标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综合目标完成前5位科室:心内科、血液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

  三是围绕“标准”和“效率”,管理与服务效能再上新台阶。

  机关后勤开展了“效率年”活动,以“效率和作风”为统领,顺利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型医院巡查。

  完成了办公平台II期建设,实现了99项办事流程的网上审批流转。定期公示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交办督办制度(交办督办757项,完成率96.10%)。

  后勤服务深入临床,编制实施《后勤保障工作手册(第一版)》;梳理房产、家具资产并维护HRP固定资产信息;百元能耗支出1.54元,同比下降12%,荣获国管局“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先后完成“汽改水工程”等22项重大项目的采购、改造工作。房产证办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美贷设备全部投入使用,常规采购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688台,设备资产达5.32亿元;梳理设备资产并维护HRP固定资产信息,开展大型设备使用效益分析,节约设备维修成本130余万元;物流管理实现信息化,严格耗材采购、审批、医保库维护、二级库等关键环节管理,耗材价格同比下降7%。

  加大信息化硬件投入,HIS、LIS、电子病历及OA等系统的运行速度和安全性能得到极大提升;配合完成HRP相关子模块、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及办公平台II期的上线实施;启用全院级PACS、输血管理、移动急诊、内分泌随访等软件;完成Wifi门诊楼布设及明德楼、至善楼试点布设工作。

  加速基本建设,完成能效管理监测平台项目、学生宿舍楼项目等13项建设工程,其中,学生宿舍楼的建成使用极大改善了学生住宿环境。医院总规获批、医技综合楼通过现场评审、至善楼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

  联动开展“医圈”整治,医院南门“脏、乱、差”情况得到彻底整治。优化停车资源,满足患者就医需求。建立消防责任体系,集中开展“五个治理”,荣获“济南市消防先进单位”。

  四是围绕“规范”与“精细”,经济管理再获新成效。

  完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实施信息系统项目,财政预算执行率98.86%;完善了三级资产管理体系,完成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对和分析;实施并完成部分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物流管理等模块;开展大量成本、物价数据的提取、测算和分析,为适应新医疗收费政策做好准备;严肃财经纪律,修订差旅费、科研经费等管理规定,“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5.90%;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完成财务专项审计及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争取2016年度财政资金9094万元,同比增长66.76%。

  修订了《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方案》,争取医保支持,城镇职工定额总量可实现1.6亿元。

  严格招标程序,审计经济合同,落实《招标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运行规范,管理精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2014年度医院经济绩效评价”中位列14(44家委预算管理医院),荣获“2014年度全国卫生计生财务年报编制工作三等奖”“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工作考评优秀单位”。

  五是围绕“影响力”,合作与推广再拓新思路。

  与蒙阴县人民医院等11家县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继续对昌邑市人民医院等开展对口帮扶,派出医师153人次、接诊病人1698人次、开展手术362台次;组织参与“齐鲁名医下基层”等义诊、下乡活动达30余次。

  “成功救治菏泽早产五胞胎”“光明行 手足情—抗战老区健康公益行”等重大救治和活动分别得到央视12台《道德观察》、北京卫视《生命缘》等26家主流媒体的跟踪报道;建设自媒体“两微一网”,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获山大表彰。

  六是继续落实保障机制。

  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党建工作,补充调整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负责人11人,制定并落实《机关后勤职能部门负责人问责暂行规定》。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自查自纠等专项工作。

  落实“一岗双责”,贯彻“九不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及考评,定期维护反统方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参与监督竞争性谈判、招标及民主测评等。

  组织第四届科技文化艺术节,19项主题文化活动;拍摄院庆MV《天使之歌》、微电影《敞开心扉》,开展“三行字的温暖”“我的阳光家园”;开放“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职工查体2016人次,职工父母查体928人次。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安全生产三级体系,确保生产平稳开展。

  医院获得“服务创新医院”、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山东省卫生计生系统护理岗位女职工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新生儿监护病房荣获山东省“工人先锋号”。

  2015年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面收官,为“十二五“规划画上圆满句点。过去的五年,面对谋求发展的繁重任务和竞争激烈的事业环境,医院坚持“特色强院、管理强院、科技强院、服务创新”,全院干部职工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凝心聚力解决了一批前所未有的难事,办成了一批惠及长远的大事,办好了一些群众和职工关心的实事,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过去的五年,是医院管理日趋规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的五年。成为全国首家“新三甲”,以“标准化”统领技术、服务、质控、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绩效、支持保障等体系建设,“最安全”“最有效”医疗服务体系初显成效;争取国家支持经费累计3.97亿元,加大资源配置投入,医学装备实力达国内一流、至善楼投入使用、总规获得批复、东片区征地取得积极进展,为医院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托管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与15家县域医疗机构确定合作帮扶协议,融合社会资源推广医院形象。

  医院收治病种数达975种,开展医疗技术5600余项,其中II类技术20类、III类技术8项。实际开放床位数、服务门诊人次、出院病人数、手术量分别是2010年的1.99倍、1.92倍、2.18倍、1.36倍,总收入、总资产分别是2010年的2.58倍、2.08倍,病人来源辐射山东、遍及全国,医院区域影响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五年,是人才队伍不断充实、学科建设成果丰硕的五年。5年来,泰山学者实现零的突破增至4人,主任医师86人,副主任医师96人,可招生博导22人,可招生硕导61人。先后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21人,为54位高层次人才匹配学科建设经费和岗位津贴475万元,选派132名医师国内进修学习、46位医师出国学习,医师博士学位比例提高至25.56%,招聘省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医疗毕业生113名,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同步优化行政管理队伍及后勤保障队伍结构,人力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完善学科建设机制,形成“重点、骨干、特色”的学科格局,制定科研激励及考核办法、设立科研基金、搭建科研平台等,符合现代医学研究的开放性科研体系基本完成。先后立项国家级科研课题36项、省部级148项,发表SCI论文近400篇,到账科研经费5080万元。多个学科、专科、研究平台及高层次科研课题项目均在“十二五”期间实现零的突破,实现多倍递增。同时,为社会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临床教师,输送大量优秀医学人才。

  ——过去的五年,是文化培育逐步开展、民生工程成效显著的五年。围绕“使命、宗旨、愿景、院训”等核心文化要素,形成“大医精诚”“廉洁行医”等医学人文成果。关注职工不同需求,开展“暖心工程”、启动职工父母健康查体、改善就餐环境等。“十二五”期间共计发放餐补937.45万元,支付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936.7万元,人员经费占业务收入32.01%,较2010年增长11.13个百分点,人均收入10.1万,是2010年的2.27倍。职工的生活条件、工作环境和事业平台得到极大改善,职工获得感显著提升。

  纵观2015年的主要工作及“十二五”事业发展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医院各项事业高效发展,进步巨大,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医院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工作中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学科特色不明显、前沿领域占位能力不强;学术领军人才少、学科带头人的带头作用不高;资源配置重点不突出、管理没能发挥最大效益等影响和制约医院的长远发展,谋求更大发展已经成为共识。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增强忧患意识、机会意识,直面问题、把握机遇,持之以恒、行之有效地解决好。

  二、“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将全面铺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向深入,“互联网+医疗”模式快速兴起,社会健康需求不断增长。医院既面临健康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契机,也面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紧迫任务,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医院仍处于快速发展、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

  “十三五”期间,医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意义和新常态的内涵实质,围绕“特色明显国内一流 国际知名”医学中心的发展愿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引领,坚持“创新发展、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启动并实施“212”工程,即“十三五末,业务收入实现20亿元,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最佳医院排行榜前100名,2个专科进入全国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前20名”,全面开创医院工作新局面。

  三、2016年度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破题起势之年,医院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与安全”为统领,以“改革与创新”为主题,启动实施“212”工程,推动医院发展变道超车、优质高效。

  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门诊量115万人次,出院病人数6万人次,手术量2.8万台次,业务收入13亿元。科研立项经费达1500万元,国家级基金项目立项15项,SCI论文数量150篇。

  (一)突出“创新”,着力提升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

  实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及“管理创新”,确保医疗服务“最安全”“最有效”。

  确保肝胆外科、生殖医学科业务开展,成立产前诊断中心,适时成立风湿免疫科;支持开展16项优先支持项目、28项适宜技术及特色技术;成立呼吸道早癌、肿瘤精准诊疗等多个诊疗中心,落实MDT“一站式”联合诊疗模式;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日间手术率达到2%-4%;提升护理特色专科建设,增设护理门诊、护理会诊,开展护理服务创新。

  制定《医疗服务流程信息化方案》,利用信息技术再造服务流程;制定《预约实施方案》,提升门诊患者预约率达30%,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率达100%;实现自媒体查询就诊流程、检查结果等诊疗相关内容,试点院内导航;扩大急诊面积,畅通绿色通道。

  及时修订、落实及考核《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强化质量关键环节监管,药品收入占比不高于40%,耗材成本占比不高于18.5%;修订《临床路径实施方案》,扩大临床电子化路径覆盖面,住院患者入径率达50%,完成率达70%;制定《利用DRGs开展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规范病案首页填报,开展质量、效率等试点评价;成立住院管理办公室,制定制度及措施,做好住院资格审核、病种分析等工作,提高床位使用效率,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积极争取医保政策支持,提高医院接诊能力。

  统筹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面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示范辅导项目”,为三甲复审、国际认证做好准备。

  (二)集中“优势”,实施医、教、研一体化的学科建设路径。

  聚焦“学科”,确定“重点、骨干、特色、保障”学科布局,制定《学科攀登计划》,统筹推进人才、机制、资源、平台、技术、国际交流等工作。

  引育结合充实人才梯队。引进学科带头人3-4人,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且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人员10人;实施青年骨干人才“未来工程”和中青年拔尖人才“栋梁工程”,重点资助培养2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落实“杰出医师培养计划”,支持国内知名医院进修50人次、国外学习交流20人次;充实基础人才,主要选留国内重点大学、重点接收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出站研究人员共计80人。做好护理、管理、后勤保障等人员招聘和培训,协同提升人员队伍综合素质。

  完善科研管理体系。继续落实《科研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强化PI、专业技术人员、专职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继续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提升科研产出,提升各渠道课题按期结题率;发挥“精准医学工作小组”作用,设立“精准医学临床诊疗技术孵化专项”,组织科技攻关,提升学科水平;继续扩大与瑞典、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际高层次医院和科研机构的合作。

  完善教育教学体系,适应“5+3+X”医学模式转变。制定《临床教学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培训、考核等环节管理,形成教学长效机制;加强住院规培机制建设,修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招收规培学员200人并力争结业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积极组织临床教师申报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逐步形成二院特色的教学模式;国家级继教项目立项10项,省级继教项目立项20项。

  (三)围绕“效率”,加强行政管理及支持保障的能力建设。

  结合“效率年”工作基础,简化审批流程,公开机关后勤“管理清单和服务承诺”,实现移动办公、办公数据信息化统计等;完善机关后勤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绩效考核方案,落实《机关后勤职能部门负责人问责暂行规定》,强化督办及问责,提高执行力和办事效率。

  建立后勤“一站式服务中心”,为临床提供便捷服务;发挥能效监测平台作用,力求节能降耗管理取得新成效;办结职工宿舍及医疗区房产证;继续提升善德公司服务社会、服务医院的能力。

  提高设备采购效率,6月底前完成伽玛刀、PET-CT购置安装及使用,9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采购计划;以规范化为目标,开展大型医疗设备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实行医用耗材软件核销管理,开展耗材月度分析。

  落实基建项目责任制,倒排工期,压差推进,完成医技综合楼动工、科研教学楼立项工作,完成生殖中心、急诊健康大讲堂、中心实验室百级净化室、至善楼外挂电梯、停车场、空调机房迁址等重点建设项目。

  深化警民联动,继续巩固“医圈”治理成果,维护和谐稳定工作秩序;继续落实三级消防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加强保安队伍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沟通技巧、应急处置等职业素质。

  (四)强化“精细”,发挥经济管理的协调推动作用。

  继续完善“以财务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国有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为基础,以绩效管理为杠杆”的经济管理模式。

  提升经济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HRP固定资产模块投入使用,全面加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实现HRP预算模块的会计科目、预算项目和预算明细无缝对接;继续完善全成本信息化核算,做好医院运行分析,提高运行效益。

  强化物价及收费管理,做好医疗收费价格成本测算分析;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及支出,启动科研经费核算信息化项目;继续完善内控体系,落实内控制度,严格招标程序,强化审计、监察的监督作用。

  做好资金统筹规划,筹集多方资金支持医院发展,并加强对养老中心、善德公司等的财务管理。

  (五)坚持“开放”,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合作互利共赢、宣传持续有效。

  3月底前启动全院HIS系统升级、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养老中心HIS系统及集成平台建设;4月底前完成移动急诊管理、移动输液等软件系统的建设;8月底前完成移动护理、移动查房、全院级PACS等软件系统建设;9月底前完成手术麻醉、重症监护、资源管理及绩效考核等软件系统的建设和验收;全年完成全院无线网络部署及应用,全面升级网络硬件,建设远程会诊与转诊服务平台,并以手足外科为试点,建立专科远程会诊中心。

  继续拓展网上医疗服务,建设“全科医学”咨询服务团队,拓展院外慢病管理服务;完善医院微信服务号、健全临床科室微信服务号、启用医院微信企业号,实现预约、咨询、查询、支付、移动办公等功能;完成医院官方网站、科室网站改版等。

  制定《对外合作实施方案》,针对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地,签订10家以上合作医院;与合作医院之间畅通双向转诊,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开展合作效果评价;成立社工服务部,申请慈善基金;定期组织义诊、医疗下乡等便民服务。

  利用院内院外、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公益栏目、义诊活动等,加强对重点科室、专家和特色技术的宣传,整合资源打造宣传精品项目;做好医院重大事项、活动等的宣传报道;推广医院官方APP和微博、微信号,探索互联网时代宣传模式和方式;继续拍摄电影、微视频或公益专题片,推广医院整体形象;适应卫生系统宣传工作要求,提升全员媒介素养。

  (六)深化“医改”,积极应对改革机遇和挑战。

  根据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改革临床医技经济评价与绩效考核办法,尽快完成病人结构、收支结构调整,建立政府补助、成本核算、控制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运行机制,以适应“三医联动”的医改需求。

  转变药事服务职能,为患者及临床提供便捷安全服务;鼓励开展医疗服务市场自主定价项目、特需服务项目,释放内部潜力;拓展保健服务,提升保健层次;加快推进养老中心建设,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协同推动医院事业发展。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做好药品采购、医保支付、人事管理、薪酬制度、分级诊疗等政策的衔接。

  (七)凝练核心价值观,树立文化自信。

  根据医院的历史文化脉络,重新梳理医院精神文化,凝炼具有二院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发掘医院专家资源,撰写系列人物报道,反映文化传承;开展科室文化特色立项活动,建设科室文化;设立开放式博物馆,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齐鲁优秀文化”主题活动,发挥教育载体作用;多措并举,为“开诊2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

  (八)落实保障机制。

  继续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基层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九不准”要求,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医德考评,针对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建设;扎实开展职工思想教育,统筹做好工会、共青团、统战、老干部等工作。

  巩固深化“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安全生产体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例行督查制度、日常巡检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实行隐患台账销号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三级责任及失职追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编制印发《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医院“十三五”学科发展规划》《医院“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医院“十三五”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医院“十三五”院区规划》《数字化医院建设规划》《医院“十三五”经济管理规划》等相关子规划,做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实施。

  《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全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  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防止片面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防止忽视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年满十八岁的我校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七条  我校教职工和全日制学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在我校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可以向我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八条  党组织应当对申请入党的人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做好情况登记,并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谈话人应当及时整理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签名后交由党支部留存。

  第十条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二十八岁以下的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当是共青团员。

  第十一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公示后,报基层党委备案。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备案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以及公示情况等。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当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

  第十二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中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知识讲座、交流讨论、主题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不能以分散自学代替集中培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集中培训、参加党的基本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党支部应当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应当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

  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经常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以及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等,并形成书面思想汇报。

  第十五条  基层党委应当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全面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适度规模和整体质量。每年应当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六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党组织。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情况,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七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公示后,报基层党委备案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备案材料包括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讨论情况以及公示情况等。基层党委对备案有关材料应当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并书面通知党支部。

  第十八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九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5)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二十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十一条  基层党委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二十二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报基层党委预审。

  预审材料主要包括:(1)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等;(2)入党申请书;(3)思想汇报;(4)群团组织推荐意见;(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6)政审材料;(7)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8)参加集中培训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听取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应当经党委会讨论,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党组织应当负责任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要求。支部委员会应当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第二十六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基层党委应当派人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在支部大会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七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第二十八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报基层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后,如超过三个月未上报基层党委的,党支部应当重新复议,再报基层党委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上报基层党委的,党支部应当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第二十九条  基层党委(党工委,下同)负责审批预备党员。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并报基层党委或学校党委审批。

  第三十条  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基层党委汇报。

  第三十一条  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三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四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应当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仍负有教育考察责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基层党委批准。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基层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表决方式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如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预备党员转正应当进行公示。

  第三十八条  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审批意见应当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九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党组织。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

  第四十条  党支部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经基层党委同意,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四十一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基层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应当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四十二条  基层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三条  党委组织部应当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制订全校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培训,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基层党委每年初应当研究确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十四条  重视组织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专兼职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五条  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山东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山大党组字〔2002〕3号)同时废止。

  李守信书记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3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继新学期工作会议后全校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向阳同志代表纪委作了工作报告,我完全赞成,大家要按照报告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过去一年我们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二是新的一年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对强化从严治党提出了哪些新要求,三是当前我们按照上级部署应重点做好几项什么工作。

  一、关于去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过去一年,学校党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开展了4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校党委牢固树立“主责就是首责”的观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组织和执行之责,结合教育部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全年先后召开30多次校级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会议、专题会议或听取汇报的方式,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问题,协调重大环节,批示、过问、督办重大案件,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开展工作。校领导班子副职严格履行“主要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按要求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校党委将上级对主体责任的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由虚到实转变。

  纪委按照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新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主责主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认真核查信访举报,回应师生关切,基本实现了信访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格执纪执规,对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人员及时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抓住重点人群、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进行提醒、诫勉,有效防止问题发生演化。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监督责任由软到硬转变。

  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加大对本单位廉政工作的研究、推动力度,认真完成学校廉政考核,选优配强单位纪检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工作有了明显变化。

  二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随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的修订、公布,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纪律教育力度。全校下发学习通知,对学习《准则》和《条例》作出全面部署;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议,邀请山东省纪委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集体收看教育部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对全校贯彻两项党规再次进行动员部署;纪委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为全校各单位配发了廉政书籍,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分两次赴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学校发生的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的廉政教育活动,全校师生员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得到增强。

  三是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学校将巡视意见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三严三实”精神狠抓整改落实。201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并于8月初向教育部党组做了专题汇报。9月,针对审计署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巡视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和学校内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学校主动开展深化巡视整改工作。11月,教育部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巡视回访检查,在初步沟通反馈意见中,对我校巡视整改工作表示满意,对整改成效给予肯定。巡视和巡视整改对学校各方面工作触动很大,巡视组反馈意见时,面对面广量大的整改任务,全校上下感受到很大压力。在随后的整改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全校上下齐努力,对学校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逐项攻关,啃下不少硬骨头。当前,除个别需要更长时间来解决的问题外,学校已顺利完成巡视整改和巡视回访检查的任务。巡视整改对学校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发生重要促进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变压力为动力,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增强。

  四是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去年12月,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对国内公务接待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和问责。这项工作时间要求非常紧,学校需要在5天时间内完成清查任务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教育部。相关部门昼夜奋战,全面清查了学校2013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用,收回了违规资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党政纪处分。接着,按照教育部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工作部署,学校自去年12月中旬又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全校所有单位,可以说是对近三年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总验收。目前学校各单位已基本完成自查工作,下一步学校将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抽查核实,并对查找出的问题统一研究后,进行问责处理。通过这次回头看和大检查,将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

  一年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校上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得到加强,大家日益感受到严明纪律不是一句空话,遵守规矩不是一句戏言。整体而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形成了“不敢腐”的氛围,初步实现了“不能腐”的转变,“不想腐”的问题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上级有关部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距离上级要求和师生员工的期盼,仍有不少差距。对存在的问题,向阳同志已经在报告中进行了梳理,其中有些问题确实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并采取更有实效的措施解决好。比如: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不均衡,学校层面重视程度比较高,基层单位重视程度比较低,管党治党存在着上紧下松,制度执行逐层衰减的现象。基层组织是政策和纪律的执行及落实层面,是管理系统中落实决策的关键乃至于决定性环节。如果想做一件事,“上边喊得地动山摇,下边不为之所动”,事情是做不成的。再比如,仍有些人纪律意识、组织意识不强,把纪律规矩当作摆设,对从严约束心存抵触,办事不守纪律、不守规矩,对组织不诚实,学校出现的科研人员涉嫌贪污科研经费的违法案件,出现的党员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问题,出现的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出现的私自篡改人事档案的严重违纪案件等情况,就是明显的例证。类似的问题表明,当前学校管党治党的任务依然重,需要解决的党内作风上深层次的问题还比较多,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地抓好从严治党。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1月中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第十八届第六次全体会议,这是党中央新形势下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二是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三是要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四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王岐山书记的工作报告围绕将纪律挺在前面这一主题,提出7项工作要求: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向全覆盖目标迈进;四是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五是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六是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七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今年2月下旬,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袁贵仁部长就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5项要求:一是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始终如一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四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王立英组长紧密结合教育领域实际对今年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以上是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对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的新精神和新部署。总的要求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这两次会议都对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要把学习贯彻这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入推进我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新一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好的重点任务

  结合我校实际,把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落到工作实处,大家要按照向阳同志报告的部署,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在这里,我突出强调三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责任扛起来。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负责、对本校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都要强化党的观念,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到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上级不向下级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把管党治党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学校将研究制定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重点完善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和检查考核体系,以制度保障责任落实,防止管党治党责任层层递减。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失职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将启动问责程序,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要着力加强纪律建设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在全校党员干部中重点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活动,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使党员熟知两项法规要求,明白什么是党的纪律、懂得为什么要严守纪律、知道怎样才能守好纪律。要将纪律教育作为重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纳入各级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党的纪律专题教育活动,实现纪律教育全覆盖,立起铁的纪律和规矩,牢固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作为底线、红线、生命线去遵循,时刻绷紧这根弦,来不得一丝马虎,保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要健全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定期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情况,开展授课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内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教材、出版物、社科类成果、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维护校园政治安全。绝不允许个别教职工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宗教势力向学校渗透的现象再次发生。

  (三)要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是我们党始终保持自身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武器。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强化党内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提高党内监督质量和水平,完善纠偏机制,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对标定位,坚持、完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把集体作用发挥到最大,把个人决策行为界定在合理区间。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用好用足这个武器,使其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群众来信反映的同志,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批评帮助,敲响警钟;对巡视、审计发现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剖析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在充分总结前期教育部巡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迎接中央巡视的准备工作。学校已正式启动校内巡视工作,以党的“六项纪律”为尺子,就基层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巡视,增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也有利于防患于未然。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学校要不断完善用人制度,强化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遴选机制,以德才授权;要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凡属重大问题做到民主决策,以集体控权;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强化日常廉政风险防控,让干部慎权。要坚持谈话、函询制度,党委、纪委每年有重点地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轻微违纪的干部,要面对面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对有违纪苗头的干部,要抓住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事先敲警钟,打好“预防针”。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学校党委将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职,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提高认识、摆正位置、找准定位,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任务。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规问题加大通报力度,保持校园清风正气。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让党放心,让广大师生员工满意。

  同志们,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学校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抓党建、聚人心,增强正能量,为顺利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谢谢大家!

  陈向阳副书记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6年3月17日)

  同志们:

  受学校党委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布置2016年工作。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学校以教育部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和深化巡视整改为契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扣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由虚到实、纪委监督责任由软到硬转变。

  (一)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5年,按照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了1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常委会,组织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各项任务。协助党委在全校所有基层单位开展201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严格落实向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多次向党委进行专题汇报,提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认真做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

  协助党委开展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承担深化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先后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12次校级专题工作会议,将教育部巡视整改尚未取得明显效果的问题、审计署延伸审计、财政部驻山东专员办专项检查及青岛校区内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深化巡视整改范围,共梳理出34个问题,制定了119项措施进行深入整改。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做好教育部第六巡视组为期一周的巡视整改落实回访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在初步沟通意见中,检查组对我校巡视整改工作整体评价较好。

  (三)坚持正风肃纪狠抓作风

  紧盯重要节点,多次下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学校4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学校在公务接待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购买购物卡、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承担对方住宿费等问题的29名责任人进行了追究问责。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全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去年有4名处级领导干部,因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

  (四)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

  对巡视整改以来的所有信访件重新进行梳理排查,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各项程序。一年来,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相关规定,认真处理信访件;按规定给予12人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6人,诫勉谈话13人,提醒谈话29人,通报批评8人,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11份。与往年相比,处分人数及问责力度大幅提高。在纪律审查中,实行“一案双查”,除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外,对相关责任单位一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

  (五)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学校所有基层单位向纪委提交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学校41个基层单位选配了兼职纪检员,部分单位完善了二级纪委机制,基层纪检工作力量得到增强。加强对校区、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指导,制定了《山东大学校区纪委、附属医院纪委工作报告制度》,相关单位纪委定期向学校纪委报告了工作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六)有效深化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监察

  严格落实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一年来共开展招标、招生、招聘等监督监察410人(场)次。通过监督监察,不断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最大程度减少腐败问题隐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首次开展对青岛校区的内控审计,对6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筹备工作实现全过程审计,协调配合审计署对我校的延伸经济责任审计。

  (七)突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对不同类别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典型案例和教育部通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分两批次组织200多名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赴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八)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在校部机关内设机构精简、人员编制压缩、处级岗位减少的背景下,学校纪检监察人员编制不减少。学校新成立了巡视工作办公室,配备3名专职干部,负责校内巡视工作。根据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要求,纪委重新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向查信办案一线倾斜,初步实现全员查信办案的氛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深远意义认识不透;有的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跟不上中央的步伐和节奏,监管不强,担当不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深化巡视整改,加强巡视监督;加强重点部位监管,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执纪问责效果;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三转”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宣传教育是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基础。今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协助党委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将专题学习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程,并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同时,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让《准则》和《条例》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我们将继续围绕重点人群、多利用身边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不想腐”的廉政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加大责任传导力度,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突出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基层单位党委认真担负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同时,学校纪委工作重心继续向基层单位下移,逐步建立和完善二级纪委,探索在人财物相对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的部分单位和学院适时建立二级纪委。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阵地建设,要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授课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住重要节点、具体问题,设立“四风”问题举报邮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财经纪律重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总相关问题集中进行处理。今年还将对校办企业进行全覆盖审计,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对经济活动的监督作用。

  (四)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协助党委做好迎接中央巡视和校内巡视工作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今年我们要全面梳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继续深化巡视整改,督促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做好迎接中央巡视组进校巡视的各项准备工作。前期学校党委研究通过了《山东大学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巡视组工作规程》,确定了巡视组人员名单和首批被巡视单位。目前学校已经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启动对第二医院和口腔医院的校内巡视工作。

  (五)严格纪律审查,不断提升执纪问责效果

  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今年学校纪委将研究制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注重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核实、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手段;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坚持纪律审查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突出重点,坚决查处和整治侵害师生权益的问题;发生违纪问题除了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督促整改。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以及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少数和极极少数。今年还将制定《执纪问责情况通报曝光实施规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利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

  (六)落实“三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尊崇党章,聚焦主责主业,是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明确要求。今年学校纪委将研究制定深化“三转”工作方案,进一步回归党章要求,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改进监督方式,不断提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效果;加强自身建设,调整优化纪检干部队伍,抓好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和兼职纪检员三支队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在当今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在当前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历史节点上,我们要不断增强“四种意识”,保持坚强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谢谢大家!

  {编辑: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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