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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关于2015年面向全省医疗机构招收单位委派住院医

2016-01-13 08:21:41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2013]6号)有关规定,我院作为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着省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本年度我院继续面向省内医疗机构招收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培训学员(以下简称委培学员),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我省医疗机构已聘用(在编或人事代理)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基地专业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4〕52号)公布了我院25个培训基地专业(见附件1)。其中全科专业优先考虑。
    三、培训年限与形式
    培训年限为3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
    四、招收录取
   (一)报名
    1.委培学员可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2)申请报名。
    2.委托培养单位汇总委培学员报名人数,集中填报《2015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学员信息表》(附件3)、《2015招收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报名专业人数汇总表》(附件4),于2015年8月19日17:00前发至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教学部邮箱:kjb@sd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核与考试
    报名参加委培学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带队,于8月20日上午11:3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教学部(办公楼四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委培单位须提交材料:单位介绍信、《2015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学员信息表》(附件3)、《2015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学员培训专业汇总表》(附件4)。
    2、委培学员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8月20日14:30报名委培学员参加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组织的专业基本知识及综合素质考试。
    五、相关待遇
    (一)根据相关规定,委培学员培训期间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障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由原工作单位承担。
    (二)根据委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和考核情况,按月发放基本补助1700元和生活补贴330元,若学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或变更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培训基地,且独立值班者,可按相应比例享受当月所在科室奖金。
    (三)符合条件的委培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
    (四)委培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此证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和聘任的必备条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委托培养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形式之一,请选送委培学员单位依据招收报名条件,做好委培学员报名选送等相关工作。
    联 系 人:术慧青
    联系电话:0531-85875218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及2015年招收计划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
    3.2015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学员信息表
    4.2015招收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报名专业人数汇总表
   
附件1-4汇总下载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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