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各科室、有关单位:
山东医学科技奖是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授奖一次,主要奖励在推动我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该奖项等同于原省卫生厅“山东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进步奖”(见附件1)。根据2017年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有关内容,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健康发展,我会拟进一步加强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及奖励工作。本年度该奖项得到了齐鲁制药的大力支持。根据《山东省医学科技奖奖励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现将申报2017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说明》(见附件2),严格掌握标准,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做好申报和汇总工作。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形式审查相关要求的视为材料不合格,不能参加评审。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 申报材料
山东医学科技奖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
通过山东医学科技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各推荐单位请于2017年8月1日起使用推荐单位账号和登录口令进入系统,按要求组织推荐。(山东省医学科技奖励系统可以从山东省医学会网站首页链接登录,申报人请致电科研部索取登录名及密码)
山东医学科技奖励系统可以从山东省医学会网站首页链接登录,或者从http://60.216.7.29:8080/xmsb/直接登录。
2、纸质版材料
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山东医学科技奖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推荐单位还须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在线打印,样式见附件3)1份。
(二) 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24时。纸质版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9月1日前报送科研部,科研部汇总后统一送至山东省医学会科技奖评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途径
省(部)属单位、部队系统、中央驻鲁单位等,对本单位项目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至山东省医学会科技奖评审办公室。
各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医学会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山东省医学会科技奖评审办公室(济南市燕东新路6号,山东省医学会111室,邮编:250014)。
三、联系方式
1.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
联 系 人:胡 娜 岳冬丽
联系电话:0531-88955299(兼传真)
2.技术支持
联 系 人:王 欢
联系电话:1506337507
附件:
1.工作手册及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协助做好山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通知
4.山东医学科技奖项目应用证明
5.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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