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5万以上)集中会议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前期通知要求及项目验收申请材料报送情况,定于12月18日-12月21日(周二、周三、周五)组织开展2016年及以前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5万及以上)集中会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地点: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411。
二、分组及时间安排
会议验收分12月18日、19日、21日三场进行,每场14:00开始。具体分组及答辩时间安排见附表1。项目负责人准备15分钟PPT汇报材料,专家质询20分钟。
三、组织方式
(一)验收专家
根据项目情况,请每个项目负责人联系验收专家1-2名,技术专家要求副高级以上,财务专家中级职称以上,验收专家全部来自校外。
(一)验收资料
1.请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准备15分钟汇报材料(采取PPT汇报形式)。
2.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验收报告5份。
3.验收证书5份(草拟项目验收意见)。
(二)主要汇报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立项文件(批次)、计划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财政拨款、项目实施时间等。
2.项目完成情况
(1)工作报告:主要汇报项目实施主要开展的工作。
(2)技术报告:主要汇报项目技术创新点。
(3)效益报告:主要汇报项目实施取得的成绩、解决的问题、获得的专利等情况。
3.合同完成情况
对照合同检查技术、效益等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基本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验收工作,过期科研院不再统一组织验收会议。
2.建议各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会场备有电脑,答辩老师也可自行携带。各答辩项目签到并留联系方式。
3.项目验收结束后(12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整版验收证书6份,连同验收报告1份(胶装)、申请表3份、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1份报送科研院项目组织办公室审核。
4.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3日前将验收专家情况表(附件3)、验收证书验收意见页及答辩ppt材料发送至 jidan@sdu.edu.cn
五、其他事项
未参与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附件2),请按照结题通知要求自行组织会议验收,验收材料需补充提交2张会议照片,连同其他验收材料报送科研院项目组织办公室审核。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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