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情况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单位:
根据省卫健委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情况,请各科室对近4年(2016年至今)与国(境)外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填写《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8月21日前发至科研部贾玉秀院内邮箱。
凡与国(境)外有关机构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或开展的合作项目需形成专题材料一并报送。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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