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单位:
接山东大学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进入申报阶段。今年,在创新项目下设4个专项:“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特色学科高校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其他专项。根据内容,我校可申报“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3项,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1项,其他专项1项。请申请人于2019年9月16日(周一)上午9:00前向我院科研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各两份:1)项目申请书2)项目信息采集表3)中外双方合作协议(英文以外的文本需提供汉语翻译件),电子版发送至院内邮箱科研部-龚立平。之后科研部统一将材料报送山大。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附件: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说明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为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而实施的项目。项目获批后,可依托项目,按照人选条件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特别领域项目可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
我校曾于2014年获批“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研究”、2016年《中荷应用经济学双硕士学位项目》和《深空探测与行星科学研究》、2017年《新型碳纳米材料工程应用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2019年《组合数学与网络科学交叉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交叉学科联合培养项目》、《中美恶性肿瘤防治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脑科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今年,在创新项目下设4个专项:“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特色学科高校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其他专项。根据内容,我校可申报“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3项,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1项,其他专项1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今年该项目详细实施办法请参见附件1。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 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行业、 学校发展, 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 要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 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鼓励合作单位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3、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4、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5、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国家留学基金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新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三、项目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科研机构于9月16日(周一)下午5:00前向国际事务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项目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3)中外双方合作协议(英文以外的文本需提供汉语翻译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国际事务部(明德楼C306),电子版发送至lihuijing@sdu.edu.cn。
四、项目评审及录取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9年10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2月公布获批项目。
咨询:李老师 65337 lihuijing@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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