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1-09 10:51:33

各科室、相关部门:

    接山大通知,现开展2021年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立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每单位限推荐重大项目一项,重点项目不超过三项,一般项目不超过五项,其他相关要求及事项详见附件。本次申报时间为2020119-22日,申报人员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首页“常用应用”中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实验室研究项目模块下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实验中心:

为落实学校综合预算改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实验室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实验资源的整合、开放和共享,最大限度发挥实验室和设备资源的使用效益,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实验室管理服务水平,为实验室工作提供实质性和示范性经验,现将2021年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以服务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为基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示范性,立项范围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及平台建设、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文化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实验室开放共享体系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改革与发展、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自制仪器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开放共享等(具体立项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原则及要求

1.本次立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要聚焦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改革创新等,对推进实验室工作有较大影响的研究项目;重点项目要解决当前实验室管理服务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能取得创新性预期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要解决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中的具体问题,能取得直接应用效果的研究项目。

2.凡在我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人员均可通过学院、实验中心组织申请。重大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实验技术带头人组建研究团队,跨学院、学科、实验中心联合申报。

3.申报项目要注意应用面和成果形式。项目验收时,负责人需提交相关实物成果。

4.已经申报过其他各类项目计划(包括并不限于山东省、山东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并获得立项的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5.原则上每单位限推荐重大项目一项,重点项目不超过三项,一般项目不超过五项。

三、项目与经费

本次拟立项重大项目5个左右,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持续性经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10个左右,经费不超过5万,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30个左右,经费不超过1万,建设周期为1年。

四、时间安排与申报方式

1.2020119-22日: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在首页“常用应用”中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实验室研究项目模块下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2.20201123-27日:学院推荐。各申报单位组织本学院或相关学院的同行专家完成项目自评。经学院自评推荐的项目,由各单位实验室分管院长登录系统,审核并提交推荐项目的排序。

3.202012月初: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立项的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附件: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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