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陪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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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强化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原则上患者在住院期间谢绝探视,提倡电话探视、手机视频探视。
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由主管医师开具“留陪人”医嘱,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身份证黏贴住院患者信息条码作为陪人证(陪护结束后,条码收回)。陪护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确需更换的,应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患者和陪护人员禁止串病房、溜走廊,除外出检查,尽量不出病房,陪护人员“定人定岗”,固定活动范围,防止交叉感染。所有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实行订餐、送餐制,餐厅需做好配套送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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