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107号)文件精神,我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对2020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监督管理工作也做出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各科室,请一并贯彻落实!
凡开展干细胞研究均应当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网址:114.255.48.20)在线填报并提交备案材料,对未经过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和项目备案,擅自开展研究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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