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家库入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的服务水平,加强专利预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拟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集聚智库资源,更好的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现开展入库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专家。
二、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27日,公开征集结束后,于9月上旬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在机械、电子通信、电气、化学化工、生物医药等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业8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
2.法学专家: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学教学研究专家或从业8年以上的律师。
3.专利代理师:具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且从业8年以上。
4.工业设计或美术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业8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
5.经济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业8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
四、需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入库推荐/自荐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报送纸质版、电子扫描版各一份。
五、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的,举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个人自荐的,应对个人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一)单位或个人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保护中心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在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公示初审结果。如社会公众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保护中心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
六、申请材料报送
拟申报人请于8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部院内信箱,科研部汇总后统一报送山大科研院。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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