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诚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接山东大学通知,现组织开展学术诚信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范围为全院职工历年来以山东大学及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中文和英文文章均需要自查),其中已调查处理的论文不用填报。请全院职工认真自查(非第一或通讯作者的,也需自查),并填写《学术诚信自查表》(附件1),以科室为单位,纸质版于8月31日前交至科研部。
请大家认真学习《山东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附件2)。
请各位职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严谨自查。对于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填报,却被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等查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从严从重处理。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第二医院ICP备案: 鲁ICP备12024819号-7 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74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预约咨询热线:0531-8819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