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2021-09-12 16:06:39

各相关科室:

接齐鲁医学院通知,现开展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 资助范围:1、口腔微生态调控与全身健康2、口腔组织工程与炎症免疫调控3、骨代谢与骨改建4、口腔数字化与牙科材料开发。资助科研经费:一等资助和二等资助,其中特别资助拟立项1项,每项10万元;一等资助拟立项2项,每项6万元;二等资助拟立项2项,每项4万元。申请条件详见附件。有意申请者请仔细审阅申请条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附件3),于2021112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应附件一式四份交至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徐小舟院内邮箱。

                                                      

 

附件: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为促进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的发展,推进学科交叉与交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研究,形成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深化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方向,提升实验室的创新能力,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择优资助从事口腔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国内外研究人员,现发布申报指南如下:

 

一、 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优先资助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三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主要资助的研究方向如下:

1、口腔微生态调控与全身健康

2、口腔组织工程与炎症免疫调控

3、骨代谢与骨改建

4、口腔数字化与牙科材料开发

二、 研究年限

202211日~20241231

三、 资助科研经费

本次开放课题设立特别资助、一等资助和二等资助,其中特别资助拟立项1项,每项10万元;一等资助拟立项2项,每项6万元;二等资助拟立项2项,每项4万元。

四、 申请条件

1、申请开放课题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已获得博士或学术硕士学位;

2)非本院在职人员(外单位正式职工);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

4)本次申报优先资助未获得过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申请者,每位申请者原则上受资助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5) 开放课题任务期内不得二次申报,结题后可再次申报;申报项目强调原创性且未获得其他任何渠道的立项资助;

6)具有良好的相关研究基础。

2、申请者需与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在职人员联合申请,院内合作导师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在职科研人员;

2)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科研人员。

五、 项目结题要求

1、科研成果归属规范:英文期刊论文第一完成单位须为“Department of XX, School and Hospital of Stomatology, Cheeloo College of  Medicine, Shandong University & Shandong Key Laboratory of Oral Tissue Regeneration & Shandong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Dental Materials and Oral Tissue Regeneration,中文期刊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XX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口腔生物材料与组织再生工程实验室”。

2、特别资助项目结题须发表中科院2区以上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山东大学核心A类专业杂志研究论文2篇;一等资助项目结题须发表中科院3区以上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山东大学核心B类以上专业杂志研究论文2篇(至少1篇为山东大学核心A类专业杂志研究论文);二等资助项目结题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山东大学核心B类专业杂志研究论文2篇。项目负责人为文章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院内合作导师为文章的通讯作者。

3、发表论文需与承担课题相关,且刊文中明确标注“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编号”。

4、不能按期达到结题要求者,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有权终止课题、不再予以费用报销。

六、 项目管理规章

见附件2:《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七、 申请程序

1、申请书模板格式见附件3

2、申请书正文后附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最近五年发表论文全文。

3、应有一名本实验室的研究人员作为其合作导师,并附导师签字的同意书(曾作为合作导师指导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但项目获批后一年内未启动,暂停合作导师资格一年)。

4、在202111512:00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交到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口腔医院科研办,并将电子版发至kqky@s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申请书必须所在单位知情同意,须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及盖章。

八、 审批程序

1、开放课题的评审,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排序决定资助等级,最后由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2、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办公室负责开放课题的申请受理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书》填写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

2)不符合资助范围。

3、评审结果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发,由科研办公室通知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科研办公室提交课题任务书。

九、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1号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办A516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王红春

联系电话:0531-88382979   Email: kqky@sdu.edu.cn

 

 

 

 

 

 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

 

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

 

                      

 

附件1-3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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