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培育基金的通知

2021-11-15 09:50:47

各科室、单位、部门:

为激励医院科研人员创新思维,培养科研人才后备力量,提高科技创新的持续性,现启动2021年度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培育基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拟开展的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行性,具备国家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潜力。

   2.申请人须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科研讲座和培训,出勤率≥90%

   3.申请人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工作基础。当年入职新职工可直接申报;非新职工所申请的培育项目当年需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自然科学基金,且参加医院组织的辅导、评审,成绩优异。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人员不得申报。

   二、资助形式及额度

   1.根据专家评审成绩,每项资助经费36万元。

   2.先行拨付经费的80%。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行拨付剩余的20%;若中期考核不合格,则根据情况将经费延缓或暂停拨付。

   三、研究期限及结题要求

   1.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2. 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SCI论文1篇(中科院3区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课题1项。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延期期间取消科研绩效及各类科研荣誉称号评审资格。

   四、项目评审及审批流程

医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审批,结果经公示和医院批准后在院内网发布。

请申请人填写《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培育基金申报书》,并于11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交至科研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院网邮箱——科研部徐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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