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接山东大学通知,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已正式发布。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参评专利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④推荐函;⑤项目汇总表。申报书、推荐函、汇总表、院士推荐意见书见附件。所有材料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首位发明人名字。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于2021年月9月15日前电话告知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88369587),以便学校统一安排不同的申报渠道。请拟申请人尽早与医院科研部联系登记备案。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本届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三、推荐材料和推荐时间
1.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④推荐函;⑤项目汇总表
申报书、推荐函、汇总表、院士推荐意见书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8/27/art_75_169682.html)
所有材料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首位发明人名字。
2. 社会效益证明需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应用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需加盖应用单位财务公章;
3. 院士推荐需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
4、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于2021年月9月15日前电话告知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便学校统一安排不同的申报渠道,必要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以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专利项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5、光盘或U盘报送时间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联名推荐本专业领域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2、通过其他途径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请在国知局受理截止后一个月内将电子材料发送邮箱进行备案。
3、院士推荐的项目须将材料报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联系电话:69587
邮箱:xsyjbzl@sdu.edu.cn
联系人:刘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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