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中的纪律】六大党章:进一步严明党纪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六大党章基本保留了五大党章的内容,其亮点在于突出强调“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明确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操作性规则,对于纠正党内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影响深远。
六大党章将“党部执行纪律的方法”分为对团体和个人两种情况,并对违反纪律的处理程序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对党员退出机制做了较大调整。六大党章强化了基层组织机构职责和财务审查监督,对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具有积极意义。
瑞金打响反腐第一枪
油画《红都枪声》
谢步升,家境贫穷,1929年参加工农武装暴动,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虽然这个官职不大,但随着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在叶坪建立,他的声望陡然增高,思想作风逐渐蜕化变质。谢步升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私自贩运物资到白区出售,秘密杀害干部和红军军医。1932年5月9日,谢步升被枪决。红都瑞金打响了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惩治腐败分子的第一枪。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第二医院ICP备案: 鲁ICP备12024819号-7 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74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预约咨询热线:0531-8819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