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我院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助力分级诊疗,便于广大群众得到方便、及时、有效、优质的诊疗服务,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促进我院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院与其他医院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段,实现跨地域医疗会诊、手术直播、学术讲座等。
一、会诊工作流程:
(一)申请会诊医院拟申请远程医疗会诊时,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程序、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并签定《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报申请医院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二)申请会诊医院与我院医务部(0531-85875207)取得联系,申请会诊方按要求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单》,并加盖申请会诊医院公章。“远程会诊申请单”主要内容应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的远程会诊医师姓名或会诊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要求、会诊的理由、时间等。如遇急诊确需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申请的,应及时补办书面会诊手续;
(三)我院根据申请会诊医院所提出的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会诊资料,安排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
(四)除急会诊外,会诊专家应在会诊前查阅患者的各项病历资料,符合会诊要求的应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医院,否则可要求申请单位补齐资料后再定会诊时间;
(五)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并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6小时内安排会诊。
二、会诊时限
(一)会诊双方应在会诊时间前15分钟到达会诊现场。会诊前5分钟,由申请单位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二)会诊完毕,由会诊专家给出会诊意见,传输给对方。
三、会诊后工作
(一)会诊双方应按病案管理要求,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和存档,会诊意见应归入病案中保存;
(二)远程医疗会诊结果记入患者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向患者及其家属通报远程医疗会诊结果;
(三)远程医疗会诊结束后一周内,申请会诊医院应将会诊后治疗情况与我院沟通并做好病人的随访工作。
(四)远程医疗会诊结束后,由申请会诊医院向会诊医师所提供的指定账户汇入相关费用。
四、管理制度
(一)对患者的诊治应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远程医疗会诊意见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规定的会诊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即仅具有参考意义,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均应做好远程会诊图文音影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建立会诊病例数据库,按统计年度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卫生部门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与境外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或对重要病人、特殊病种进行远程医疗会诊,应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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