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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2-10-14 08:44:23

位同学

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启动。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山东大学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编号分配表》,第二临床学院2018级、2019级国家奖学金名额分别为2人、4人。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2021-2022学年度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处于专业(班级)前10%;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7.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2021-2022学年获奖支撑材料(证书pdf扫描件,其它非证书类证明需举办单位加盖公章;若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所有佐证材料需由本人签字,如无本人签字将不予以认定。

申报者应于1015上午10点前以上材料报送至邮箱xgb2620@163.com,所有文件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姓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命名为:序号+班级+姓名+支撑材料名称全称。注:申请表中获奖情况按照国家级、校级、院级顺序填写,支撑材料命名序号应与申请表中的获奖情况顺序保持一致。

2.材料审核。申报者需携带申请表、获奖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上交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备案。15日下午14点至18点间2018级本科生报送至文会楼109学生活动室,2019级本科生报送至洪家楼校区10号楼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时默认放弃申报。

3.学院评审。学院成立第二临床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通过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答辩时间暂定16日下午14点,具体答辩地点另行通知。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4.材料报送。拟推荐学生登录“山东大学学生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学院于10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213)。

5.学校评审。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资格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6.报送教育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拟定正式公函报校领导批准,呈报教育部。

四、注意事项

1.高校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学生申请前,应认真学习学院通知要求,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2.申报学生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材料申报,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杜绝出现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设立监督电话0531-85875300,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学院监督电话进行意见反馈。

5.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

 

联系人:王浩南、李智贤

联系电话:0531-85875300

 

第二临床学院学工部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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