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第二临床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21】310号)和山东大学有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30%;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评定对象: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年秋季学期认定)。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3.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评定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在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30%(含30%)(计算时用学生名次除以参与排名总人数);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50%);
(6)在校期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评定对象:
符合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年秋季学期认定)。同一学年内,获得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
1.评定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评定对象: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且经2022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三等之间不可兼得。
3.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标准依据国家拨款及困难认定情况进行调整,2022-2023学年资助标准如下:一等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每人每年3500元;三等每人每年2500元,按月发放。
山大助学金
1.评定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评定对象:
2022-2023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山大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不能兼得。
3.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标准依据国家助学金标准进行调整,2022-2023学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
二、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一等 |
国家助学金二等 |
国家助学金三等 |
山大助学金 |
2018级 |
5 |
1 |
7 |
7 |
6 |
0 |
2019级 |
10 |
13 |
9 |
9 |
2 |
如本学院无合适人选,学院需填写附件4《名额退回一览表》反馈学生资助中心,以便再次分配;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不可兼得,两项助学金应覆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组织实施
1. 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和各班级困难认定小组成员组成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开展评审工作。
2.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依照第二临床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大学助学金评定标准评议,保障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章可依。
四、工作流程
1. 学生申请。
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和各项奖(助)学金的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1-3)进行申请,申请表电子版发送给困难认定小组负责人(一般为生活委员),负责人收齐后按照国励志、省政府励志、助学金三个文件夹进行整理,10月19日14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xgb2620@163.com,邮件主题为:xx班级+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2. 小组评议。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初评产生候选人,公示3日。
3. 系统申报。
拟推荐名单确定后,学院将通知相关学生登录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学生需登录系统,在“学生信息”模块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后(注意:所有信息全部填写,不留空白),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
- 材料报送。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由学院统一报送汇总表扫描件至zzzx@sdu.edu.cn。
(2)拟推荐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人选需报送的纸质材料:①《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10月21日前报送至文会楼214办公室;②学院汇总表。学院审核无误后将报送至学校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房间)。
五、注意事项
1. 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群体。
2. 为避免资助资源过于集中,合理统筹资源,严格审核奖助学金的兼得情况。
3. 评审工作组在评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自尊和隐私,采用公示学号等隐性方式,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山东大学第二临床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8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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