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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生育温馨提示 返回列表

省直生育温馨提示

 

目前在我院住院的省直生育患者已实现了生育定额医疗费、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联网申领。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助仍在省医保中心现场办理

一、在我院住院联网结算的流程

1、患者自主备案,备案成功即可走省直生育

2、医生开住院票选择省直生育

3、医保办审核性质

4、住院处登记医保

5、出院前提交病历审核

6、病历审核通过

7、住院处结账

二、孕妇如何进行省直生育自主备案?

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或从微信、支付宝搜索“鲁医保”小程序备案,

通过身份验证后,进入鲁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首页:

选择——就医备案——生育联网备案——阅读并确认个人承诺书后,点击开始办理,输入备案详细信息

    1)生育备案类别选择正常生育时,必须录入:预产期、胎次、结婚登记日期、生育二孩后流产次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生育备案类别选择计划生育时,必须录入引流产手术时间、结婚登记日期、生育二孩后流产次数、末次月经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

录入完毕,点击下一步即可。 

三、正常生育无并发症的,可在医院联网结算,如存在并发症,只在医院走医保流程,出院结算时全额缴费。后期到省医保中心报销相关费用。

四、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1、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的企业职工,医保卡需提前开通金融功能,省医保中心将按规定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前往省医保中心申请补支。

   2、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从单位发放。

五、保胎、生育合并其它疾病,住院按自费性质办理,后期去省医保中心报销。

六、如有其它疑问可到医保办窗口咨询,电话:85875211

七、省医保中心生育处电话:86198995    86198961

 

                                             山大二院医保办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大学 |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 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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