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点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通联动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全院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紧密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五一”、端午节点纠治“四风”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全院各单位要扛牢主体责任,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重要节点纠治“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杜绝侥幸心理,坚守廉洁底线、不碰“红线”,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现将学校纪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务必要提高认识,对照通知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纪委举报电话:85875237
举报监督邮箱:sdeyjwb@sina.com
中共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1日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点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强化教育警示。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把“五一”、端午节点纠治“四风”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紧抓实节点纠治“四风”工作,切实扛牢主体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问题,强化以案示警,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党员干部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严守纪法。要严格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警惕和防范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风险隐患。
二是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各单位要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引领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学校党委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部署,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和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在全校营造清廉过节和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三是严肃监督执纪,形成有力震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紧盯“关键少数”,紧盯享乐奢靡、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采取受理举报、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执纪,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监督电话:88364422
附件:
中共山东大学纪委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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