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和参考资料(2024年第4期)

2024-04-15 10:38:00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摘要
  2. 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 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4. 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原创性贡献,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要求,概括如下: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

——2015年3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2018年12月,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们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9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共建“一带一路”需要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中国坚持开放包容、互利互赢,愿同各方一道,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法治支持。

——2020年11月,习近平致信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

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来源:党建网  2022年8月18日)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

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齐心协力,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党是世界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如何掌好权、执好政,如何更好把14亿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个始终需要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误教训。特别是十年内乱期间,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党和人民付出了沉重代价。“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同志把这个问题提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强调“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党同志都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当然,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有些事情要提交党委把握,但这种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预,而是一种政治性、程序性、职责性的把握。这个界线一定要划分清楚。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说过,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在中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有一点要明确,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事实教育了我们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越来越自信。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始终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2月5日,我就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专门部署依法防控疫情工作,我特别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区域封锁、病人隔离、交通管控、遗体处置等措施,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至关重要。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工作有了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的地方也存在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问题,影响很不好。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撤销。同时,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

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将成为今年全球唯一恢复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第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8件,修改法律203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9件次。截至目前,现行有效法律282件、行政法规608件,地方性法规12000余件。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

第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我多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我们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取得很大成效。同时,一些地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问题突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强化依法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职业保障,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的一些重大改革事项,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等,要紧盯不放,真正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近年来,司法腐败案件集中暴露出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问题。一些人通过金钱开路,几乎成了法外之人,背后有政法系统几十名干部为其“打招呼”、“开路条”,监督形同虚设。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

2018年1月起,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黑恶势力和“打伞破网”一体推进,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近3年来打掉的涉黑组织相当于前10年的总和,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要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第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要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一些执法司法人员手握重器而不自重,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严重损害法治权威。要制定完善铁规禁令、纪律规定,用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要坚决清查贪赃枉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人,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最近,政法系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查处了一批害群之马,得到广大群众好评。要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坚持零容忍,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

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总体而言,这支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热衷于“扬名逐利”,行为不端、诚信缺失、形象不佳;极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政治意识淡薄,甚至恶意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制度。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更好服务对外工作大局。

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同志们!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抓在手上,确保落到实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党中央即将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也将很快出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抓实抓好。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工作部门要全面履职尽责。中央依法治国办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责,及时发现问题,推动研究解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从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

(来源:《求是》2021年第5期)

 

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北京召开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海潮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面总结了2023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了2024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部署要求,强调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加快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师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及爱国卫生条例制修订工作。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评估。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融入医疗机构运行和发展全过程。

三、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作用,以市、县两级为重点,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实施规范落实。以集成化、便利化为导向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做好审管衔接。

四、深入做好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体系,优化供给结构,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试评估。制定卫生健康标准国际化工作管理办法和行动方案,组建国际标准专家库,开展国际标准研制。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推广标准化理念。

五、从严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切实履行法制审核职责,增强法治服务意识,当好行政决策参谋助手。充实工作力量,建立法制审核培训交流和案例通报机制,提升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

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加强对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建立复议纠错案例通报制度,发挥警示作用,做好源头防控。强化应诉责任,加强与法院研究沟通,形成促进依法行政的合力。

七、发挥好重点城市示范引领和绩效评价的引导激励作用。建设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开展地方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绩效评价,鼓励各地根据需要开展法治建设重点市县探索。

八、努力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强化法治工作队伍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法治能力培育,将法治理论教育与法治实务培训紧密结合。

 

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服务和保障全省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为目标,以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法治山东建设系列规划为主线,以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为重点,统筹推动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新时代健康强省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学习教育

1.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各级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全年安排2次以上专题学法活动,各单位党委中心组全年安排1次以上专题学法活动。

2.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支部学习、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大宣贯培训力度。编印法治理论学习资料,举办1-2期“青年干部法治论坛”,开展法律知识测试,举办2-3期行政审判庭审旁听活动。

3.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卫生健康标准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二、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4.夯实法治工作责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工作推进及督导落实力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责任履行情况、依法执业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范畴及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

5.完善述法工作机制。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述法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述职必述法”机制,推动述法工作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建述职评议、绩效考核述职测评等工作深度融合。通报2023年度委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

三、做好卫生健康立法工作

6.加快推进地方立法。落实年度立法计划,积极与立法部门协调沟通,加快推进《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重点项目立法进程,做好起草、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

7.推动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调整省卫生健康标准化委员会成员,组建成立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专家库。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委员会及专家库管理办法,梳理编印强制性卫生标准,举办全省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培训班。

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组织法律顾问列席党组会、主任办公会。

9.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认真执行“三统一”制度和备案管理规定。修订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集中清理工作。

10.规范涉法事务办理。做好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培训和工作衔接,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建立复议纠错案例通报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答复、协议合约等涉法事项的法核把关,努力从源头降低行政违法风险。

11.加强法治力量建设。筹建全省卫生健康法学分会,推进卫生健康法律政策研究及法治工作实践。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使用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机制。举办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

五、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

12.深化法治医院评估。推动落实《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规范》和评估参考指标,完成第二轮评估工作并印发情况通报,适时启动第三轮评估工作。着手总结分析三年集中评估开展情况,探索建立评估考核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成效,评选一批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

13.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召开法治医院建设现场推进会,大力宣传法治医院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编印《医院常用诊疗规范、法规文书汇编》、涉罚涉诉及医疗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深化法治建设成效。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4.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实施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许可实施规范和监管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委托下放行政权力承接情况调研评估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专项核查,持续优化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和人员管理。

15.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动系统改造和技术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同源”提供服务。持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断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流程设计,提升群众办事体验。举办全省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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