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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第二临床学院2021-2022学年度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2022-10-18 21:16:43

各本科学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2〕91号)和山东大学《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度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学年度第二临床学院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对象

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每生每年6000元。限报一人。

二、申请条件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15%(含15%);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5%(含1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组,依据学生申请和日常表现开展评审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10月19日18:00前将申请表与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xgb2620@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方式为:班级+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方式为:支撑材料序号+姓名+支撑材料名称。其中支撑材料序号与申请表中的顺序保持一致。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通过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拟推荐学生于10月24日14: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文会楼214办公室。学院审核无误后10月25日下午17点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213房间),需报送的纸质材料有:

1)申请学生的《2021—2022学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若拟推荐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第7条,应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各类奖项均需提供复印件(若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所有佐证材料需由本人签字(如无本人签字将不予以认定),学院(培养单位)对相关支撑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情况说明。

4.通过学院评审的学生登录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确保所填内容与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内信息保持一致。学院通知相关学生登陆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学院线上填写评审意见、审核。

5.学校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汇总材料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终评。

、评定要求

1.各参评同学需仔细阅读通知,认真填写申请表,准备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密切关注通知消息,按时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同一学年内,为避免资助资源过于集中,合理统筹资源,严格审核奖助学金的兼得情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互不能兼得。

 

 联系人:王浩南、李智贤

 联系电话:0531-85875300

 

                                                                                                             第二临床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8日

2021-2022学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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